执行逮捕要多长时间,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

执行逮捕要多长时间
执行逮捕要多长时间,执行逮捕需要的时间依据单位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逮捕的最长时间通常是两个月 。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的延长 。人民检察院,可以办理直接受理或者侦查案件,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侦查或者羁押的期限不能够超过二个月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已经超过期限后,还是不能终结案件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延长一个月 。
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撤销逮捕决定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同时通知负责捕诉的部门 。对按照前款规定被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又发现需要逮捕的,应当重新移送审查逮捕 。已经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又发现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犯罪嫌疑人在异地羁押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将决定、变更、撤销逮捕措施的情况书面通知羁押地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 。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批准逮捕后多久执行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执行逮捕要多长时间,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几日内执行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24小时内执行,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