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逮捕要多长时间,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 二 )


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逮捕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内,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案情疑难复杂的,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审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七日内作出决定 。
审判期限是多久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执行逮捕要多长时间,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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