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是违反党纪政纪 , 不是“强制措施”,所以,在“双规”期间交代了犯罪事实,符合“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和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投案交代自己罪行”的情况,属于自首的法律所规定范围 。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双规会构成自首吗】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 , 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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