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 , 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 , 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 。勤工俭学型实习中 , 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 , 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 , 双方存在劳务关系 。
(1)培训型实习 。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 , 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的实习 , 为培训型实习 。培训型实习 , 应当看做是教学的延伸 , 通过实习积累经验 , 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 , 也不能视为就业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2)勤工俭学型实习 。为获得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 , 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 , 可以被称为勤工俭学型实习 。这种实习活动 , 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指出 ,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 , 不视为就业 , 未建立劳动关系 ,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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