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县城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1、全民参与,部门联动,集中开展整治县城脏乱差行动;
2、车辆在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摆,罚款50元;
3、扎实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4、两轮摩托车未停放人行道指定区域,罚款30元
5、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罚款10元;
6、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县城-管理;
7、全民共同参与,整治城市环境;
8、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9、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美好环境个个受益;
10、摒弃卫生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县城综合整治宣传标语】11、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12、在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占道经营,罚款20元;
13、擅自在城区张贴或散发广告、宣传品,罚款20元;
14、你我添一份自觉,城市多一份清洁;
15、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6、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17、随意倾倒、堆积垃圾和泼洒污水,罚款20元;
18、行人通过人行道闯红灯,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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