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非法载人保证书

不非法载人保证书
尊敬的 运政管理所:
本人 ,系 人,因家庭贫困,从 年起一直在 打工,经过多年打拼,终于于 年 月购置了一辆面包车( ,车牌为 ),购车后一般帮当地老板拉点货物赚钱生计,近一个月没有拉到货物,别说养车,个人生活都陷入困境,年 月 日,听在老乡说,这边拉客运能赚钱,由于自己没有读过什么书,也不知道拉客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冒然于 年 月 日到 接学生到昆明市区内,于 月 日被贵所查处 。现经过贵所执法人员的教导,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知道非法运营的危害及不负责任,内心非常悔恨,特向贵所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 。
特此保证,望贵所给予谅解为谢!
保证人:
2014年3月20日
不从事道路非法客运承诺书
本人 ,家住 ,现有微型长安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小轿车、大客车)一辆,车牌号是。通过学习,我郑重承诺,决不从事非法客运活动 。若有违反,自原接受相关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不非法载人保证书】承 诺 人:
承诺时间:2014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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