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以民为本的体现 唐太宗仁政的表现

一、唐太宗以仁为本
唐代贞观元年 , 青州因发生谋反的事件 , 监狱里抓满了人 。皇帝下诏派薛仁师去复查 。
薛仁师到监狱后 , 就给囚犯们打开枷锁 , 供给饮食 , 送水洗澡 。最后 , 只查办了为首的几个人 。
【唐太宗以民为本的体现 唐太宗仁政的表现】朝中的官员孙伏伽 , 怀疑他平反过多 。薛仁师说:「遵照皇上(唐太宗)的意见 , 大凡处理罪案 , 应当以仁恕(仁爱宽恕)为本 。难道只为自己不被上面责难 , 就明知有冤 , 也不救吗?如果我执法公正 , 即使触怒了皇亲国戚 , 以身殉职 , 也在所不惜 。」
后来 , 皇上为了尊重孙伏伽的意思 , 下诏派人调查薛仁师办案的情况 , 事实证实了他所平反的人 , 果然原来是受到冤枉的 。
唐太宗对薛仁师 , 更加信任 。
二、施仁政重教化 , 出现贞观盛世
中国文化以儒、释、道为主干 , 这在唐朝达到鼎盛时期 。这三家文化的核心 , 都含着非暴力主义精神 , 它以端正人心 , 来谋求永恒的和平 。这是法律的作用所远远达不到的 。
唐太宗从谋求永恒的和平这一建国目的出发 , 施行仁政 , 虚心纳谏 , 刑罚宽简 , 吏治严明 , 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 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少有的盛世 。贞观四年 , 一年只判有死刑犯29人 , 而且当时的社会现状 , 还是乱世刚刚过去 , 国困民穷 , 年成也不好的时候 。其所以能够达到如此的治安良况 , 是因为唐初重视了教化的作用 , 强化了道德伦理 。人心自我约束力 , 大大加强 。故遇上天灾 , 全国上下齐力抗灾 , 也并无怨气 。后来遇上丰年 , 社会便出现了夜不闭户 , 路不拾遗的现象 。这也就是很自然的情景 。接着 , 又出现了行旅不带粮 , 路上有人款待与送给 。这就更非一般社会风貌所可比拟了 。
所以史家 , 将这一时期 , 誉为「贞观之治」!
三、唐太宗改革极刑
唐太宗从一开始 , 就注重改革极刑 。《资治通鉴》记载:「皇上(此指唐太宗)命令吏部尚书长孙无忌等 , 与学士、法官 , 共同议定改换刑律 , 放宽绞刑五十条 , 使死刑其改为断右脚趾 。皇上还嫌它太惨 , 说:『肉刑废除已久 , 应以另外的办法代替 。』法曹参军裴弘献 , 请改为加重劳役 , 流放三千里 , 时限为三年 。皇上批准 , 下诏实行 。
皇上认为:兵部郎中戴胄 , 忠公正直 , 就提拔为大理少卿 。
皇上发现:在选拔人才中 , 经常出现假冒资望或祖荫的人 , 就下诏命令他们自首 , 不自首者 , 判以死罪 。没有多久 , 却又出现有假冒事件 , 发现后 , 皇上很生气 , 当即下令:要杀掉他!
戴胄上奏说:「按照新法律 , 应当流放 。」皇上生气地说:「您要守法 , 就使我失信(己下令杀他)吗!」戴胄说:「您刚才的命令 , 是出于您个人一时的激愤;而法律 , 则是国家取信于民的根本 。陛下痛恨选拔人才作假 , 因此就想杀了他 。但现在已经知道了这样不对 , 订出了新法律 , 就应当依法办事 。这就叫做:忍小忿而存大信 。」皇上说:「您能如此执法 , 我还有什么担忧呢?」
戴胄经常不顾情面 , 犯颜护法 , 言如泉涌 , 唐太宗都听从他 , 所以国家没有冤案 。
唐太宗以仁为本 , 不因个人的喜怒 , 而违背法律的严肃性 。从这一点看来 , 就足以证明他是一位仁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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