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有哪些方面的性质,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情形

股权有哪些方面的性质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情形(一)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 。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 是股东财产性权利的集合体,股权在变价时又可以价钱形式量化,因此股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 。根据 强制执行 理论,凡具有财产价值者,均可为执行的标的,由此可见,股权的财产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 。(二)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项基本内容 。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资产受益权 。具体包括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是纯粹的财产性权益 。共益权是指股东以公司利益为目的,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他,如公司经营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共益权虽不是纯粹的财产权,但其仍围绕着财产权这一核心而设,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财产权益 。因此,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 。
股权的类型和常见模式是什么股权的五种类型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外资股、职工股、公众股 。
国有股,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特色下的产物,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这种股权构成;
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个人持有为主的股份公司,这是民营企业的普遍类型;
外资股,是指境外投资者以主要持有人的结构,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有一批的;
职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权分布在职工手上,比如华为,这种在A股并不多见;
公众股,也就是公众持有数量占了总股本的多数 。
扩展内容:股权结构类型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 。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 。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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