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年为恢复农业生产采取的是 西汉初年汉高祖为了增加农业劳动力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晋初社会经济有所进展 , 土地兼并渐趋严峻 , 为加强对自耕农民的操纵 , 及限制土地兼并 , 以保证国家赋税徭役的徵发 , 太康元年(280年)灭吴统一全国后 , 西晋政府遂颁布占田、课田令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 , 一起来看看吧!
曹魏推行的大规模屯田制度 , 到魏末已逐渐遭到破坏 。到264年 , 魏元帝下诏罢屯田官 , 将典农官区别改为太守、令长 。次年 , 晋武帝又重申前令 , 民屯制度正式废除 。
民屯废止以后 , 贵族、官僚争相侵占田地 , 隐匿户口 。原本的屯田客或投依豪门 , 或游食商贩 , 加上服役为兵者 , 有一半人不从事农业生产 。因此 , 农业荒废 , 国库空虚 , 百姓穷困 。针对这种情况 , 灭吴以后 , 西晋采取两项重大措施——罢州郡兵以归农和颁布占田制 。
其中 , 西晋的占田制重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户调式:凡是丁男(男、女16岁以上至60岁为正丁)立户的 , 每年交纳户调绢三匹 , 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男女15岁以下至13 , 61岁以上至65为次丁)立户的 , 纳半数 。边郡民户的户调 , 纳规定数目的三分之二 , 更远的纳三分之一 。
二、农民的占田和课田:男子一人有权占土地七十亩 , 女子三十亩 。这是应种土地的限额 , 不是实际授与的地数额 。在占田之中 , 丁男有五十亩、次丁男有二十五亩、丁女有二十亩要课税 , 这叫课田 。每亩课田谷八升 。不管田地是否占足 , 均按此定额征收 。
三、士族地主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等特权:一品官有权占田五十顷 , 以下每品递减五顷 , 至九品占田十顷 。贵族官僚还可以荫亲属 , 多者九族 , 少者三族 。从一品官到九品官还可以荫佃客十五户到一户 , 荫衣食客三人到一人 。
占田制并不是官府授田 , 更不是将地主的田地授与农民 , 而是在屯田制破坏的前提下 , 同意农民占垦荒地 , 占田制中对于官僚士族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特权的规定 , 其重要精神不在于对官僚士族的特权加以限制 , 而在于确认和保护他们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户口的既成事实 。晋朝土地政策对百姓总体有利 , 菜叶网 , 而且占田的男七十亩有二十亩不上税 , 女三十亩有十亩不上税 , 次丁男减半 , 次丁女不课税 。后来 , 租赋降到每亩三升、二升 , 可以说是封建社会租赋最低的朝代之一 。
在占田制的规定中有一些积极因素 。首先 , 与屯田制下农民相比 , 占田制下农民的负担显然有所减轻 。特殊是解除了屯田制下军队管制的强迫劳动 , 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
其次 , 占田无年龄之分 , 课田有年龄、性别的分别 , 占田数又高于课田数 , 这些规定可以鼓舞人们去占田垦荒 , 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 。《晋书·食货志》云:“是时天下无事 , 赋税均平 , 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 。”这虽有夸大之处 , 但多少反映出占用制实行后太康年间的繁荣情况 。
【西汉初年为恢复农业生产采取的是 西汉初年汉高祖为了增加农业劳动力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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