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物品清点制度

    手术室物品清点制度1所有手术均应清点物品,并记录 。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缝皮后 。清点物品包括手术所用全部器械、敷料(包括花生米、棉片、纱布、纱垫、纱条)、缝针、手术刀、针头;血管吻合术应增点血管针、血管夹 。
    2清点时两人必须确实看清物品(实物),唱点 。如有疑点应马上重点,应特别注意刀片、螺钉、螺帽,及各种进腔物品的完整性 。
    3手术台上的物品不得在手术未完成前随意挪用,掉落台下的物品应及时捡起,放在固定的地方,不可在手术未完成前移出 。包括切下来的组织 。
    4使用清点过的物品如发现异常(重叠、少带、物品不完整),应立即通报及时处理 。纱布不得随意剪开,物品剪下来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
    5手术过程中增减物品要及时清点并准确记录 。
    6清点物品时,发生意见分歧应立即请示由上级做出决定 。
    7带新护士上台时,必须由带教老师负责清点核对 。新护士单独上台时,巡回护士负全部责任 。
    8术中放在伤口内的纱布、纱垫、器械等,器械护士要提示医师共同记住 。
    9缝针用后及时别在针板上或放在针盒内,断针要保存完整,正使用的针不应离开持针器,掉在地上的缝针由巡回护士放入消毒盘内,手术结束后交由器械械护士带出手术间处理 。
    10一例手术两次清点物品时要求:双切口手术,一侧手术完后常规清点,做另一侧重新清点 。但前一侧用的纱布、纱垫要包好放于手术间内,待手术全部结束后再处理 。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1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
    2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 。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 。再做污染手术 。
    3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 。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 。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
    4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
    5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 。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
    6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
    7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
    8经常启盖的无菌盒,每周重复消毒灭菌,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 。九、每月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月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
    9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时数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并登记 。
    10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m3 。
    【手术室物品清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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