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上市公司必须确保国家网络安全

_原题为:国家网信办:上市公司必须确保国家网络安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8月24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 介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有关情况 , 并答采访人员问 。
会上 , CNBC采访人员提问:我的问题有三方面 , 如何定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企业尤其是外企需要更多注意什么流程?《条例》对外贸以及境外上市计划有何影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第一 , 《条例》第2条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和行业领域的范围 , 相关单位的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如果符合《条例》第2条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 , 保护工作部门应当依据本行业本领域认定规则 , 组织认定是不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或者是范围 。
第二 , 企业所有制的形式不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的依据或条件 。
第三 , 坚持对外开放政策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 , 《条例》并不是针对外贸以及境外上市而出台的 , 《条例》是围绕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 维护网络安全 。长期以来 , 我们积极支持网信企业依法依规融资发展 。
【国家网信办:上市公司必须确保国家网络安全】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企业 , 无论在哪里上市 , 两条是必须符合的:一是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是必须确保国家的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等 。符合这两条就不受影响 , 不符合这两条就一定会受影响 。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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