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筱雨


刘筱雨

文章插图
“不经意间发现这张照片,被剪成小小的一张,夹在老黄的皮夹最里层,周边己经泛黄 。我们的岁月,就这样被他深深地珍藏着 。而我,己然忘记,自己这样笑着的样子了!
【刘筱雨】往昔不可追,未来不可期!
接下来的每一天,都让我有一种随时可能一脚踏空的感觉,内心却不是担心害怕,更多的是,一种强烈的宿命感!最近老在想庄子妻子去世,庄子鼓盆而歌的故事,要怎样,才可以修练得如此超然呢?
原来平淡生活,也可以是一种奢求!”
上面是我在2月23日凌晨3:00多睡醒,睡不着,起来翻他的东西时发现了这张照片,并在朋友圈发了这条信息 。
前面我的两篇文章,已经有3万多的浏览量,谢谢这么多的朋友的关注和支持 。有很多的朋友说,让我们去走法律途径,但在目前来看,对走法律途径,我是抱存疑态度的 。
走法律途径,首先要去做医疗鉴定,而据我了解,广东省医疗鉴定委员会成员,基本都是由中山一院和南方科大附属医院的医生组成,文卫平本身就是其中的一员,当然他会回避, 但由他的同僚做出来的医院鉴定,对我来说,不太可信 。特别是上次开会,医院的法律顾问就想要我去做医疗鉴定,他的话语,给我的感觉,医疗鉴定之后,医院只会承担一部分责任 。虽然我认定这就应该是医院的全责,但我们不懂,从所谓的专业的角度,老黄自己是不是还要承担什么把自己变成植物人的责任! 中国文化下的老百姓通常是畏惧权威的,自古就有所谓的“民不与官斗”的说法,当然,最终可能还是要走法律途径的,但我要的走法律途径的结果,医院必须是全责!
如果医院真的只承担部分责任,按国家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我们拿到的赔偿,可能只够支付他现在高达一百多万的治疗费用,后续接他出来在植物人护理中心要支付的每月高达1-2万的费用,我根本无力承担 。如果是这个结果,走法律途径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最终,我还是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局,还要承担照顾老黄带来的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经济上的沉重压力!当然,哪怕医院是全责,最终我得到的结局,其实也差不多,人没了,家里的主要收入了也断了,医院哪怕赔再多,也不能还我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平平常常,轻轻松松,老来相伴的退休生活!
老黄从9月16日进入重症ICU,9月20日转转入神经科ICU, 10月27日脱离呼吸机,做为一个脑部缺血缺氧性病人,在神经科ICU呆了近6个月,却从来没有做过高压氧 。我们反复要求做高压氧,但最后都是在ICU医生的反复强调“没条件做带呼吸机高压氧“以及脱机后评估说”做高压氧风险大于受益”等等的劝说下,我们最终只能选择相信医生的专业判断,放弃做高压氧要求 。
医院的治疗,每天除了用一些营养神经的药物 以及辅以针灸外,感觉主要的治疗就是在维持他的基本生命体征上 。所谓的积极治疗,似乎只停留在医生的口头,而我们家属,连他的面都难以见到,他的情况,只能在我每周去一次广州和医生的谈话中了解一二 。
我们不专业,不能评判神经科ICU是不是真的象医院之前所承诺的那样,已经尽到了他们最大的努力去积极治疗 。但做为耳鼻喉科的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昏迷,像耳鼻喉科主任说的,是“由他出面,才能够让老黄转入神经科ICU” 。这让我不禁在想:因为不是神经科的病人,神经科ICU会不会因不想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而选择了最保守的治疗——只是维持他的生命体征,而没有在促醒方面,做更积极的,或者说稍为更激进一些但更行之有效的治疗,从而错过了最佳的促醒治疗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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