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损害怎么赔偿】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 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 。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 , 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 。但姓名权的损害本身不等于财产损害,不能将姓名权的损害理解为既是一种精神损害又是一种财产损害 。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等因素确定 。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 ,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
推荐阅读
- 婴儿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猫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庆是哪里的哪个省的
- 宝宝吃奶量减少怎么办
- 库房管理方法
- 梦见树上有两只老虎
- 宝宝大便糊状正常吗
- 葡萄如何保鲜储存
- 宝宝长牙烦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为什么要先烧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