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大集体单位什么意思】过去大集体单位: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集体企业按举办的主体可以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的设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审批;乡村集体企业由乡政府同意报乡镇企业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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