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未赋予涉外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以“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其他国家法律的权利 , 对于境内涉外劳动合同关系 , 我国法律享有专属管辖权 。
《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诉讼涉外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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