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先协商 , 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3、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 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恶邻强占宅基地怎么办】5、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 , 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推荐阅读
- 婴儿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猫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庆是哪里的哪个省的
- 宝宝吃奶量减少怎么办
- 库房管理方法
- 梦见树上有两只老虎
- 宝宝大便糊状正常吗
- 葡萄如何保鲜储存
- 宝宝长牙烦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为什么要先烧热
